花蓮律師公會簡介
花蓮律師公會係於民國61年7月30日依法申請籌組成立,在此之前本會僅有資深道長魏鑽松大律師登錄加入台北律師公會,並以台北律師公會會員名義在花蓮地區執行業務,此乃花蓮地區位處偏遠,會員人數不多,成立公會實屬不易也。
本會理事長任期一屆3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歷屆理事長分別為魏鑽松、吳曙光、高銘陞、黃昆彬、廖學忠、陳正忠、林武順、鍾年展、曾泰源、林國泰、李文平等律師。本會會務在歷任及現任理事長積極推動下,各項會務推展順利。本會會員人數雖少,但對於會員福利之照顧可說是不遺餘力,每年春、秋季固定舉辦國內、外旅遊,以紓解會員身心並增廣見識,會員或其近親眷屬婚喪喜事,理事長或會員,均親往致意,足見會員間感情交流之和諧。
本會所在花蓮高分院及花蓮地方法院,有義務辯護案件之需要,故本會轄區律師均多會受指定義務辯護案件。此外,本會在地會員亦均多有擔任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扶助律師,亦經常受派法律扶助案件,甚至參加該會舉辦之下鄉宣導法律的多項活動,本會會員另有多人參與花蓮縣政府民眾法律服務,對於公益事務之支持,亦從不落人後。
本會規模仍屬小型公會,但在照顧會員福利、作為院、檢機關交流平台及團體自治、自律應發揮之功能上並不比大型公會遜色,本會本於此一精神,將持續不斷精進,亦望社會各界不吝指教。
第十四屆理事長 曾泰源律師
花蓮律師公會的功能及任務
一、 花蓮律師公會係於民國61年7月30日依法籌組設立,以花蓮地區為組織區域,目前會員人數有268名。花蓮位處東台灣,距離首都台北尚屬偏遠,加上未有高速公路連接南北,如遇颱風、地震落石阻斷交通,花蓮地區頓成孤島,地理位置顯見其封閉性。另花蓮縣人口結構組成其中1/4以上屬原住民,依客觀統計資料,原住民通常社經地位較差,法律知識普遍不足,故現行刑訴法等相關法律均有條文特別保障由律師協助其訴訟之權益。
二、 按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為其使命或天職(律師法第一條),礙於上述花蓮地區地理上之封閉性,花蓮律師公會所屬在地律師幾乎對花蓮地區人民(尤其是原住民)的公益性法律需求,提供全部的支援與服務,譬如檢警陪同偵訊、法院指定辯護案件、原住民強制辯護或原住民專案案件、法律諮詢案件(花蓮縣政府、法扶會等)幾乎全面由花蓮公會所屬在地執業律師提供服務。再者,花蓮律師公會作為花蓮地院、花蓮地檢署之溝通橋樑及平台,無論是相關業務之連繫、共同舉辦法學研討會,或近年來觀審或人民參審模擬法庭及相關研討會,也均由花蓮律師公會推派會員擔任辯方角色及參與。此外,基於公會自律、自治原則,公會在提供在職進修,會員執業之權益及尊嚴,對於會員執業之紀律,均發揮重要之功能。再者,公會對於法治教育之宣導及推廣亦不遺餘力,諸如定期至監所法律宣導及諮詢、至學校作法律宣導活動、大學法律服務社下鄉法律諮詢、兩岸法學團體參訪交流等。
三、 總之,花蓮律師公會的功能及任務,均為達到律師的使命或天職而為努力,更充分滿足花蓮在地人民之需求,以善盡律師的社會責任。
第17屆理事長 鍾年展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