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十二 全律會 - (函詢)律師法第30條及律師倫理規範第37條釋疑(112.12.25更新) 全國律師聯合會來函,轉知會員,詳如附件。 附件: 檔案描述檔案大小 (函詢)律師法第30條及律師倫理規範第37條釋疑.pdf 117 kB